一次性奖励标准提高至50万元
从2013年起,我省对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新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企业,由省政府一次性奖励50万元。各级财政、科技部门安排的科技专项资金将优先对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予以倾斜。
我省将支持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企业的市场主体建设。对符合条件的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企业申请上市予以重点扶持。对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和年检开辟绿色通道。
此外,我省支持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企业进行商标无形资产运作。鼓励和支持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企业以商标作为无形资产的兼并、联营、特许经营等活动。其商标无形资产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确认后,可按有关规定进行投资入股、质押贷款。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对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企业重点扶持,开通商标权质押贷款融资绿色通道。
开展示范企业创建工作
记者还了解到,我省将加强对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梯队建设的行政指导。强化对市场主体争创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行政指导。按照“本地知名、全省著名、全国驰名、世界闻名”的梯次发展思路,分类指导,重点扶持,对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进行重点培育。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明确培育目标,制订培育计划,建立争创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重点扶持企业信息数据库,逐步建立衔接紧密的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培育梯队,吸引鼓励更多的市场主体申请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
广泛开展商标发展战略实施示范县(市、区)、示范工业园区、示范企业创建工作,不断把我省商标发展战略实施工作引向深入。
建立网上商标交易平台
我省还将规范发展商标社会中介服务体系。加强对商标代理组织和代理人的行政监督管理,指导商标代理行业制定自律规范,支持开展商标代理行业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强商标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其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作用。建立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和网上商标交易平台,加速推进商标价值市场化。加强商标价值评估机构引导和监管,规范商标价值评估工作,提高评估公信度。
帮助企业开展商标海外维权
为加强对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我省将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完善商标侵权投诉渠道,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专项行动,集中打击严重侵权、群体性侵权以及大规模侵权等违法行为,将商标侵权信息纳入地方信用体系建设信息采集范围。强化行政执法机关之间、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涉嫌商标犯罪案件移送工作制度。建立商标海外维权投诉协调机制,帮助企业开展商标海外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