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一位从事贸易的酒类代理商透露,其在去年申请的“西凤”商标,今年已经获得批准。“我原本就是做金融的,深知中国商标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如果我不注册,就会被其他国家公司抢注。目前已经有很多企业来和我谈合作,自己使用或是授权其他酒厂贴牌生产将视以后具体情况而定。” 同时,上述代理商还透露,目前在注册过程中还有酒类等其他商标,在没有批准下来之前,不便于对外公布。
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春泉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我国,商标具有注册优先性和地域性,即在没有注册的海外地区,如果想使用该商标,还需经过商标使用者的同意。由此看来,上述代理商在香港的抢注行为也可以理解。但例外的是,驰名商标是要给予特殊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