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FINITI品牌简介
INFINITI(英菲尼迪)是日产汽车公司旗下的豪华车品牌,1989年最先在美国上市,并迅速成长为北美地区与奔驰、宝马齐名的重要豪华车品牌。INFINITI于2006年正式进入中国市场。2012年7月6日,INFINITI全球第一家旗舰店在北京正式开业。日产汽车公司已经决定 2013年开始在湖北襄阳的工厂进行INFINITI汽车的本地化生产。INFINITI商标在中国的申请注册情况
限于篇幅,本文探讨的INFINITI商标在中国的注册情况仅限于英文INFINITI本身,不包含INFINITI品牌的图形商标及中英文衍生商标。日产汽车公司对INFINITI商标的保护意识较强,此品牌诞生两年后,即1991年便向我国商标注册管理机构提出了在第12类“运载工具,陆、空、海用运载装置”等商品上的注册申请,并于1992年11月20日获得核准注册。从1992年至今,INFINITI商标已经分别在第1类、第9类等 13个大类的商品及服务上获得了注册。INFINITI商标已注册情况表
同时,日产汽车公司还在其余32个大类的商品和服务上提出了INFINITI商标的注册申请。也就是说,日产汽车公司从1991年至2012年的22年间,向我国商标注册管理机构陆续提出了在所有45类商品与服务上的注册申请。INFINITI商标被驳回的原因1.对中国市场的重视程度不够。
日产汽车公司创立INFINITI品牌后,主要在北美地区进行销售,并迅速成为著名的豪华汽车品牌。但在北美地区以外,特别是中国地区,日产汽车公司并未大力推广此品牌。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但汽车市场尤其是豪华汽车消费市场,并未形成较大规模。因此,日产汽车公司虽然早在 1984年就与中国政府签署了技术和贸易方面的协议,通过为一汽提供技术进入中国市场,但将豪华车品牌INFINITI引入中国的时间相对德系的宝马、奔驰、奥迪、保时捷等品牌,以及美系凯迪拉克、林肯等竞争对手而言,仍然稍显滞后。
2009年,中国汽车市场呈爆炸式增长,月汽车销量首次超过美国。INFINITI全球第一家旗舰店却在2012年才在北京正式开业,2013 年才能开始本地化生产。市场重视程度不够,直接反映在INFINITI商标注册情况中,导致一些相关商标注册申请提交迟缓,被其他厂商或个人抢注,造成大量商标申请被驳回。
2.缺乏整体的商标品牌保护策略。
整体来说,大型跨国公司都十分重视商标品牌保护,关注和投入程度都较国内企业要高。具体到商标注册及保护方面来看,不少跨国公司都采取了商标先于产品上市、商标先于企业注册、商标先于业务范围扩展的先行注册、全类注册的商标保护手段。日本公司一向以重视知识产权保护著称。日产汽车公司也确实在商标注册、保护方面投入了大量资源,在目前的商标审理查询系统中,日产汽车公司提出的相关申请(包括已核准、已驳回、驳回复审、等待实审等各种状态的商标)达1100余件。但是,日产汽车公司在中国市场对INFINITI商标的保护,对该品牌的规划,明显缺乏有远见的整体谋划。虽然日产汽车公司在1991年就在其主营业务第12类上对INFINITI商标提出了注册申请,但相关业务领域的商品或服务的注册则明显滞后。从1991年至2012年长达22年时间里,日产汽车公司陆续向我国商标注册管理机构提出INFINITI商标的注册申请。由于时间跨度过长,该商标在相当多的商品及服务类别因已存在的在先权利无法获得核准注册。以第7类机器、马达引擎等商品为例,2009年3月10日,日产汽车公司提出在此类商品上申请注册INFINITI商标(申请号 7243885)。2011年7月18日,商标局以此商标与孙某在类似商品上已注册的第4712937号INFINITY商标(申请日期2005年6月 10日,注册日期2008年6月14日)近似,部分驳回了日产汽车公司的此商标注册申请。
3.对主业相关产品的保护程度不够。
随着经济全球化程度加深,企业想占领开拓更多市场和业务,获得更多的利润,就需要不断挖掘自身商标品牌的价值。不少跨国公司从自身主营产品业务向上下游业务进行纵向扩展,或向相关产业进行横向扩展。拥有高知名度品牌的企业在业务扩展过程中拥有较大优势。德国宝马汽车公司基于BMW品牌推出服装服饰、自行车、手表等商品,获得了很高的品牌溢价及市场认同。INFINITI作为一个技术领先、设计精良的豪华汽车品牌,本可以在日产汽车公司相关的上下游业务延伸及横向业务拓展中发挥更大作用,却由于此方面意识淡薄,大量商标被驳回,阻碍了业务的全面拓展,延迟了产品的推出,增加了成本。
4.对商标法律法规的认识、理解有疏漏,法律救济手段的运用有待加强。
我国现行的《商标法》规定了对相关权利人的救济手段,包括商标异议、商标争议、驳回复审、行政诉讼等。日产汽车公司在INFINITI商标的注册和保护工作上,存在对我国现行商标法律法规的认识、理解不到位,法律救济手段运用不够等问题。
商标争议,是争议人认为在后注册的商标与其在先注册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发生冲突,即与其在同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在先的商标或未注册的驰名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或者在不同种、非类似商品上与其已注册的驰名商标构成相同或相似,并在市场上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导致争议人和相关公众利益受损,从而提出的限制被争议商标所使用的范围或者撤销被争议商标的行为。笔者认为,1992年日产汽车公司INFINITI商标在第12类商品上获得核准注册后,进入中国已超过20年,已经取得相当的显著性。如果日产汽车公司能根据商标争议的规定,对一些相关商品或服务中与INFINITI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提出争议,则有可能在部分类别的商品及服务阻止他人的注册。2009年5月28日,维萨国际服务协会申请的INFINITE商标在3602项获得注册。 2010年10月12日,日产汽车公司在第36类02组“与汽车有关的金融服务、二手车估价等”服务商申请注册INFINITI商标,被引证前述商标驳回。如果日产汽车公司能对前述商标提出争议,结果或有不同。
对中国企业的启示1.要增强商标的国际化保护意识。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把目光瞄准海外市场,从传统的亚非拉等发展中国家,到美欧日等发达国家市场,都可以看到中国品牌的身影。激烈的国际竞争已经从简单的商品组装、加工贸易,拓展到电子信息、金融服务等高端产业。国家间的竞争形态已经从商品竞争发展到商标品牌的竞争。“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的过程就是创立与塑造中国品牌的过程。我国企业必须具有国际化视野,不仅要重视在国内市场上保护商标品牌,更要立足长远,高度重视国际市场的拓展和商标品牌的国际注册与保护。2012年,随着俄罗斯的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已经覆盖了全球98%的国际贸易,其规则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几乎所有有影响力的经济体都在相同的游戏规则下竞争。中国已经是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中国企业必须勇敢面对国际市场,积极主动地研习运用世界贸易组织的各项规则及各国的知识产权、反垄断等法律法规,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为自己的商标品牌保驾护航。2.要制定商标品牌的整体发展与保护规划。
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参与国内、国外市场竞争的利器,也是企业形象和信誉的象征,商标是国际贸易和商业活动中的“世界语”。通过分析日产汽车公司INFINITI商标在我国申请注册的情况,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企业必须制定自身商标品牌的整体发展和保护规划。这不是一句简单的“要注册商标”就可以概括的问题。从商标的设计、注册到商标的推广、保护,从商标的国内发展战略到国际发展战略,从防止自身商标被抢注到主动进行防御性注册,从企业业务发展与商标注册相对应到为企业发展提前布局等,有大量的工作需要企业规划和实践。3.熟悉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正确运用救济手段。
近年来,不少中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遇到了商标被抢注或侵权的问题。其中既有不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违规,也有遭到恶意侵权后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救济手段应对的情况。因此,企业必须熟悉了解国际通行的各项规则与各国关于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在遇到问题之前采取预防性的措施,在遇到问题之后要及时运用合理的法律手段挽回损失。就国际注册而言,企业可以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获得所有78个成员国的商标保护。发现商标被抢注,企业可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中关于驰名商标的相关规定,利用商标在国内国际市场上的知名度,通过诉讼等司法程序争取本属于自己的商标。在国内行之有效的商标异议、争议及驰名商标跨类别保护制度等在其他国家一般也有相对应的制度与规定,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