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汉东,1951年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教授,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作为我国知识产权研究领域的领军人物之一,20多年来在知识产权法和民商法领域均作了诸多开拓性的研究,尤其在知识产权基础理论、无形财产权理论、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等方面的研究,始终处于学术前沿。
“中国不能成为资源耗费型或技术依附型国家,而应该加大科技创新的力度。”3日,著名知识产权专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吴汉东教授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说,要建设创新型国家,就必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制度。
不久前,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的集体学习上,吴汉东应邀就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和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他认为,以知识产权为专题进行学习,这反映了中央坚持科学发展观,站在战略全局的高度上,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制度建设。
吴汉东指出,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支撑。目前,世界上公认的创新型国家有20个左右,包括美国、日本、芬兰、韩国等。这些国家的共同特征是:创新综合指数明显高于其他国家,科技进步贡献率在70%以上,研发投入占GDP的比例一般在2%以上,对外技术依存度一般在30%以下。而在中国,科技进步贡献率为39%,研发投入占GDP的1.3%左右,对外技术依存度超过了50%。这说明中国要实现创新型国家建设目标还有相当距离。因此,建立并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战略举措。“在知识经济时代,衡量一个国家的科技实力与经济实力,往往就是看其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吴汉东认为,从这个意义而言,世界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
放眼世界,无论是技术领先型的美国、技术赶超型的日本和欧盟,还是引进创新型的韩国、发展调整型的印度与巴西,均将知识产权作为战略武器,以提升本国在国际上的核心竞争力。
过去我们谈及知识产权保护,往往是由于西方国家施加的压力,或国际贸易中摩擦引发的问题。其实,建立并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也是我们自身发展的战略需要。然而中国企业在这方面准备不足。吴汉东反复强调这一点。
在加入WTO后,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我们的确缺乏过渡期和适应期。但中国的经济发展离不开对外贸易,保护知识产权本身就是国际贸易的重要规则,是扩大对外开放、实现互惠共利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我们要走出“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得不偿失”、“它在中国‘水土不服’”等认识误区,不能认为知识产权保护只是保护了外国人的利益,它的最终目标仍是推动本国企业的发展。
据统计,世界上每生产4台电脑,有一台就是在中国江苏生产的,但是每台只能赚10个苹果的钱,因为硬件上要付给英特尔几十美元,软件上要付给微软几十美元。这意味着我们只赚了微薄的加工费。“如果发达国家将已经许可我国企业使用的知识产权抽出,将加工或装配基地转移他国,在中国剩下的将只是失去灵魂的厂房、设备和大量闲置的劳动力。”吴汉东说。
据他分析,当前中国企业正遭遇新的但属合法的贸易壁垒。外国公司在我国技术市场跑马圈地,对中国企业形成“专利合围”,同时以洋品牌挤压中国民族品牌。一是技术标准壁垒。中国企业总体上技术水平不高,很多产品采用外国的技术标准,例如DVD播放机标准、移动通信标准等,往往落入外国专利的陷阱。二是绿色壁垒。中国农副产品的环保标准较低,且缺乏统一质量保证的出口品牌,诸如茶叶、蜂蜜、海产品因不符合绿色标准而出口屡屡受阻。三是反假冒壁垒。中国一些企业制假、贩假,冒用他人商标、商号或地理标志,在对外贸易中屡被外国海关查封、扣押。“一个没有创新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一个不保护创新的民族,同样会断送自己的未来。”吴汉东深有感触地说,目前中国近200种产品的产量位居世界第一,但如果没有自己的核心专利和知名品牌,只能沦为一个“大加工厂”,或有制造无创造,而不能成为真正的创新型国家。中国既然制订了知识产权战略,就必须努力推动从“中国仿造”到“中国制造”再到“中国创造”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