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要
1、法律构成:老挝现行的商标法律为老挝总理于1995年1月18日颁布并生效实施的政府条例。
2、老挝属大陆法系,商标注册基于申请在先原则。
3、老挝商标法保护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彩色商标的申请注册。
4、老挝采用尼斯协定作为其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
老挝1995年1月17日起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
国家英文缩写:LA。
二、商标单一费用及详细资料
申请费:请点击在线客服或致电400-666-8816
查询:请点击在线客服或致电400-666-8816
申请人主体资格:所有居住于老挝或老挝境外的自然人和法人,具有合法的商品、商业或服务贸易,均有资格申请商标注册。商标申请人不可以直接向商标局提交商标申请,而必须通过官方授权指定的代理人办理。
申请所需文件:
1、商标图样。
2、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
3、申请书,包括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商标名称,指定商品服务类别及具体名称。
审查流程:老挝的商标主管部门是科学技术和环境部,所有向该部提交的商标申请文件必须使用老挝语言。商标申请提交后的1个月内,将由官方对商标申请进行形式审查,而对商标申请的实质审查约需12-14个月。通过商标审查的商标申请将被刊登于老挝的科学技术和环境部的政府公报上。
官方回执时间:1-2个月
注册需时:6-12个月
注册有效期:10年,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商标的续展: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的申请可以在期满前6个月内提出。商标续展期内未提交商标续展申请,该商标注册将被撤销。
其他:*商标异议期限:无规定 *连续不使用撤销时间:5年
*官方语言:老挝语/法语
*该地区需提供公证文件,公证费:¥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