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要
不丹知识产权管理法于1997年4月4日生效,该法对商标和服务商标的保护与注册作出了规定,在此之前,商标保护的唯一形式是在日报上刊登警告通知。
新商标法主要包括:商标注册有效期为10年,期满可续展10年;可以多类别申请(根据尼斯国际分类);申请人可根据所属国商标注册要求优先权。
该国于2000年8月4日加入马德里协定书、有关议定书,成为马德里联盟成员国,属同为协定同为议定成员国。
国家英文缩写:BT。
二、商标单一费用及详细资料
申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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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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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主体资格:商标注册权授予最先申请人。任何从事生产或服务的企业、经济组织的法人或自然人均有权申请商标注册。在不丹没有住所或主要营业场所的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时必须指定在不丹的代理人。
申请所需文件:
1、商标图样。
2、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
3、申请书,包括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商标名称,指定商品服务类别及具体名称。
审查流程:商标申请的官方审查分为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指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样、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符合规定的,将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实质审查是指对商标本身的显著性,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是否与在先权利冲突情况进行审查。
官方回执时间:1个月
注册需时:4-10个月
注册有效期:10年,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商标的续展: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的申请可以在期满前12个月内提出,也可在期满后6个月宽展期内提出但须缴纳额外费用。
办理途径分析:不丹属马德里成员国,费用为100瑞士法郎,如通过马德里途径单独办理不丹商标注册,则马德里商标官费为(653+100)*7=5271元,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代理费3000元,计8271元,要求:国内商标受理通知书。通过马德里办理不丹国商标注册与单一办理在费用上较为便宜,因而,马德里方式更为合适。但如需要单独的不丹商标证书,则选择单一方式,另外,单一方式较快。
其他:*商标异议期限:无规定 *连续不使用撤销时间:无规定
*官方语言:英语/宗卡语 *公证及认证费:另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