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原则:
加拿大遵循商标的“使用在先原则”。
2、申请所需基本材料(如具体申请需要其他资料,代理人会告知):
申请人名称及地址;申请商品或服务项目;商标图样;商标描述;须提交使用声明和第一次使用的时间或者意向使用声明或经盖章的国外注册证明副本;营业执照副本。
3、申请程序:
1)递交申请;
2)申请细节公告。
3)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4)形式审查之后,进入商标公告异议期,为期2个月。
5)无人异议,则进行实质审查。
6)基于意向使用提出的申请,须提交使用声明。
7)以上程序顺利完成,签发注册证。
4、所需时间:
由申请日至发出证书需时12-24个月。(顺利注册)
5、有效期和续展:
商标有效期,自注册之日起15年。
续展有效期:15年。商标续展申请:通过电子方式,必须在商标有效期满前5年内提交;通过纸质方式,可以在任何时候。自官方发出未续展通知之日起6个月的宽展期。
6、商标使用:
商标被第三方提出撤销前的连续3年,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没有进行实际使用,商标将有被予以撤销的风险。
7、撤销:
可以在任何时候提出撤销,但是如果该商标已注册5年,基于在先使用的相似商标的理由而提出撤销将比较困难,除非撤销申请人能证明该商标注册人采用该商标时已知相似商标的在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