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要
1、尼加拉瓜是1975年5月27日生效的《中美洲保护工业产权协定》的成员国(其他成员国还有哥斯达黎加、萨尔瓦多和危地马拉)。协定为成员国规定了统一的商标符号、贸易名称以及保护其成员国的规定。另外,尼加拉瓜也制定了该协议中未作规定的章程,以该协议为准提交的申请必须符合尼加拉瓜规定的形式。
2、在1975年9月17日以前按照尼加拉瓜法律注册的商标、贸易名称以及口号仍保留自身的合法地位,并在以前规定的有效期或续展期内继续有效,但是之后的续展必须以新法为准。
3、按照法律规定,尼加拉瓜商标权的取得完全基于注册原则。商标注册证是商标所有权的凭证。
4、在尼加拉瓜,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可以申请注册。对于集体商标,申请时应当提供一份由授权代表人证明的商标使用规定。该规定由注册人员核准后生效,规定必须明确对商品和服务的特征和质量以及使用人应当达到的条件。
5、尼加拉瓜采用商品和服务的国际分类法。若依照旧法的注册商标在申请续展时发现商品涵盖了多个类别,所有人有权在多个类别提交续展申清。注册审查人员将依次在每个类别核准注册并在规费缴纳后颁发续展证明。申请注册商标时应当按不同类别分别提出申请。
6、尼加拉瓜是《中美洲保护工业产权协定》、1929年泛美公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的成员国
国家英文缩写:NI。
二、商标单一费用及详细资料
申请费:
请点击在线客服或致电400-666-8816
查询:
请点击在线客服或致电400-666-8816
申请人主体资格:最先提出申请的人有权注册商标,商标的所有权只能通过注册取得。
申请所需文件:
1、 申请人名称及地址
2、 申请商品或服务项目
3、 商标图样
4、 委托书(公证及认证)
5、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审查流程:申请文件齐全后,申请人可亲自或经当地代理人向工业产权局提出申请。若申请文件的形式和商标本身均符合要求,当局将发给有关该商标已在先申请的证明;若不符合要求,申请人可在15天内进行补正。若经审查有在先申请或注册,则审查员将把后者驳回或作出裁定以便在先申请的法律地位确认后再进行审查。
官方回执时间:2-3周
注册时间:8-12个月
注册有效期:10年,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商标的续展: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的申请应当在到期前的当年提出。
办理途径分析:尼加拉瓜非马德里成员国,因此,只能通过单一方式予以办理。
其他:*商标异议期限:2个月 *连续不使用撤销时间:注册后3年内
*官方语言:西班牙语/英语
认证费:¥776,墨西哥使馆代做,具体办理时另计 代理费:¥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