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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米尼加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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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米尼加商标注册
作者:东正    文章来源:国际部    点击数:1352    更新时间:2012/12/2
一、概要

多米尼加于1978年独立,是英联邦成员国。多米尼加商标法法律包括1961年12月31日生效的商标条例第332章、1937年8月6日的规定、1946年12月31日生效的英国商标法注册规定。

多米尼加商标法实质上与安圭拉岛、安提瓜和巴布达、英属维尔京群岛、蒙特塞拉特岛和圣克里斯多弗尼维斯商标法相似。

1、多米尼加共和国是加勒比海中的一个岛国,位于瓜德罗普岛以南,马提尼克岛以北。该国于1978年独立,并成立共和国,是英联邦成员。该国商标法律由下列法规和条例构成:

(1)1937年12月30日颁布的第1450号法律;

(2)1954年2月11日颁布的第3763号法律;

(3)1966年6月30日颁布的第290号法律;

(4)1992年2月6日颁布的工商部第1号条例,该条例明确了商标和商号的概念。

2、多米尼加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基于申请在先原则。

3、商标的种类:只有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受到法律的保护;至于彩色商标,可获得保护,但单纯的产品或产品包装的颜色不能被注册。

4、多米尼加采用本国的商品分类,该分类不包括服务商标。如果需要保护服务商标,应当在提交商品商标注册申请时,—并在第70类提交服务商标注册申请,同时服务商标应当为申请人的商号。

5、多米尼加共和国是保护知识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同时为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

国家英文缩写:DO。


二、商标单一费用及详细资料

申请费:请点击在线客服或致电400-666-8816

查询:请点击在线客服或致电400-666-8816

申请人主体资格:在不损害他人的合法的商标使用权的情况下,商标的在先申请人将获得商标的注册。

申请所需文件:

1、 申请人名称及地址

2、 申请商品或服务项目

3、 商标图样

4、 委托书(公证及认证)

审查流程:商标局对商标的注册申请做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其中实质审查又包括对在先权利的审查和商标显著性的审查。商标审查官既要考虑商标之间混淆的可能性,又要考虑其中的差异,由其是要考虑是否存在故意仿冒他人商标的问题。

官方回执时间:2-4周

注册时间:12-18个月

注册有效期:10年,自申请之日起计算。可选择5、10、15、20年有效期
商标的续展:续展的有效期也可由注册人选择。

办理途径分析:多米尼加非马德里成员国,因此,只能通过单一方式予以办理

其他:*商标异议期限:45天 *连续不使用撤销时间:1年

*官方语言:英语

*该地区需提供公认证文件,认证费:¥1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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