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要
1、马其顿于1991年9月8日脱离了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成为独立的国家。
2、马其顿工业产权法于1993年7月15日生效。该法包括了专利、商标、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原产地名称的规定。在商标方面,其法律规定和南斯拉夫联邦共和国目前采用的法律大致相同。商标所有权只有通过注册获得。
3、马其顿接受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的注册。马其顿采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
4、马其顿于1993年7月23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递交了声明表示继续履行前南斯拉夫加入的各种条约,即:《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斯德哥尔摩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及《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于1991年9月8日加入马德里协定,2002年8月30日加入马德里议定书,属同为协定同为议定成员国。
国家英文缩写:MK。
二、商标单一费用及详细资料
申请费 请点击在线客服或致电400-666-8816
查询费 请点击在线客服或致电400-666-8816
申请人主体资格:任何自然人或者法人均可以申请商标注册。在马其顿无住所或无营业场所的申请人必须经马其顿的代理办理。
申请所需文件:
1、商标注册申请书。
2、经签名的委托书。
3、商标图样。
官方回执时间:2-3个月
注册需时:15-24个月
注册有效期: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商标的续展:续展有效期为10年。续展申请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前12个月内提交,也可在期满后6个月宽展期内提交。在宽展期内提交的,要额外缴纳费用。
注:1、案件类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予以报价。
2、费用会因汇率或者其他事由做相应调整,以上费用均为参考价,具体费用请来电咨询。
三、办理途径分析
马其顿属马德里成员国,如通过马德里途径单独办理法国商标注册,马德里国际注册费3000元。要求:国内商标受理通知书。
马德里途径的费用相对较低,所以马德里途径较为合适;对马其顿商标注册证有要求的,也可以选择单一途径进行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