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要
1、叙利亚最新商标法生效于1980年7月16日。
2、叙利亚商标权的获得基于注册和使用相结合的原则。商品商标和集体商标都可以申请。
3、叙利亚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原产地虚假标记马德里协定》成员国,于2004年8月5日同时加入协定及议定书,属同为协定同为议定成员国。
国家英文缩写:SY。
二、商标单一费用及详细资料
申请费:请点击在线客服或致电400-666-8816
查询:请点击在线客服或致电400-666-8816
申请人主体资格:叙利亚国内申请人的资格没有特殊规定,但国外申请人必须指定叙利亚本地居民为其代理。
申请所需文件:
1、商标图样。
2、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
3、申请书,包括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商标名称,指定商品服务类别及具体名称。
审查流程:叙利亚商标主管当局是商业和工业产权保护局。如果该局局长认为商标不能注册,他将把该申请连同一份结论性报告提交到供应及国内贸易部部长,部长将就此做出接受或驳回该商标的决定,该决定不可以上诉。
官方回执时间:2-3周
注册需时:4-6个月
注册有效期:10年,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商标的续展: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的申请可以在期满前12个月内提出,也可在期满后6个月宽展期内提出但须缴纳额外费用。
三、办理途径分析
叙利亚属马德里成员国,费用为100瑞士法郎,如通过马德里途径单独办理哈萨克商标注册,则马德里商标官费为(653+100)*7=5271元,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代理费3000元,计8271元,要求:国内商标受理通知书。通过马德里办理叙利亚商标注册的费用要便宜于单一途径,而且通过马德里方式办理不需要办理公认证,因而,从费用及办理程序上来看,马德里方式更为合适,但马德里办理时间要慢于单一办理,具体视申请人需要选择办理途径。
其他:*该地区需提供公认证文件,公证费:¥100 认证费:另计 代理费:¥100
*商标异议期限:3个月 *连续不使用撤销时间:5年
*官方语言:阿拉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