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要
1、摩洛哥的知识产权法规最早于1989年以第5号工业产权法令颁布,同年颁布了工业产权条例,1990年1月15日生效。现行调整商标的法律为1993年第22号工业产权(修正)法令。
2、摩洛哥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于1999年2月12日加入马德里协定书和马德里议定书,属同为协定同为议定成员国。
3、商标权的获得基于申请在先原则。
4、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可以注册。
5、摩洛哥采用一件商标涵盖多个类别申请原则。
6、商品和服务采用国际商品和服务分类。
国家英文缩写:ma
二、商标单一费用及详细资料
申请费:
请点击在线客服或致电400-666-8816
查询:
请点击在线客服或致电400-666-8816申请人主体资格:商标授予最先注册申请人。任何人,只要有意将其商标在摩洛哥取得法律保护,便可以申请商标注册。
申请所需文件:
1、 申请人名称及地址
2、 申请商品或服务项目
3、 商标图样
4、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审查流程:一旦商标申请提交,并且同时缴纳费用,商标局的审查官将对根据商标法和条例对商标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条件,将对该商标给予公告。如果在公告期内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将对该商标给予注册,之后颁发商标注册证。
官方回执时间:1个月
注册需时:3-6个月
注册有效期:20年,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商标的续展: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20年。续展的申请可以在期满前6个月内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