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要
1、南非的商标制度因历史原因受英国的影响极大。它的商标法律及整个体系都是紧随英国模式的。在1993年之前,南非采用的主要商标法律有:1963年的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 1971年的商标修正法和1979年的商标修正法。这些立法的主要特点是将注册簿分为A、B两部制以及在限制商标权利的同时规定了防御商标注册。
1993年,南非实行了新的商标法。促使南非实行新商标法的动因主要是为了向英国看齐,因为英国将实行新的商标法;并且南非的新商标法与英国的新商标法草案颇为相似。与旧法相比,新法对南非的商标制度进行了某些根本性的变革。第一,增加了商标的可注册性,放宽了审查的标准。第二,将注册簿A、B部合并。第三,拓宽了商标权利的保护范围。第四,取消防御商标的注册。
1997年的知识产权法律修正案第38号对南非的商标法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
前南非领地西斯凯于1981年12月12日宣布独立,没有自己的商标法律制度及管理机关,目前的做法是,独立日前及其后在南非注册的商标在西斯凯有效。
2、与英国不同的是,南非的商标权的保护上更强调商标注册作为商标所有权的证据。因而遵循的是注册优先原则。
3、可以在南非注册的商标有: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系列商标、证明商标。
4、南非采用的是《南非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对于要求保护的商品,须提交较详细的商品清单。如果有的商品无法确定类别,则以审查官划定的类别为准。一份申请可以申报多个类别的商品,但类别越多收费越高。
5、南非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
国家英文缩写:ZA。
二、商标单一费用及详细资料
申请费:请点击在线客服或致电400-666-8816
查询:请点击在线客服或致电400-666-8816
申请人主体资格:任何自认是某一商标的所有人的人或公司。任何打算使用某一商标或正在使用某一商标的人活公司,都可以通过代理人向南非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如果商标在申请前没有使用,申请时须表明打算使用的意向。
申请所需文件:
1、商标图样。
2、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
3、申请书,包括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商标名称,指定商品服务类别及具体名称。
审查流程:审查官首先将根据南非法律的有关规定对申请商标的可注册性进行初步审查,并同时查询所有已核准的注册及悬而未决的注册申请,以确定有无在先注册或在先申请的近似商标。如果审查官认为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具有或不完全具有可注册性,他即可驳回这一申请,同时列明其予以答复。申请人可以按照要求对申请的各个部分作出修改或解释。如果申请人的答复不足以克服批驳,审查官将正式驳回申请。
官方回执时间:4周
注册需时:36个月
注册有效期:10年,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商标的续展: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的申请可以在期满前6月内提出,也可在期满后6个月宽展期内提出。
办理途径分析:南非非马德里成员国,因此,只能通过单一方式予以办理。
其他:*商标异议期限:3个月 *连续不使用撤销时间:5年
*官方语言:班图语/阿非利卡语(南非河南语)/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