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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拉维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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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拉维商标注册
作者:东正    文章来源:国际部    点击数:1655    更新时间:2012/12/2

一、概要

1、马拉维保护商标的法律为1968年的商标法。依据1957年联邦商标法在原“罗得西亚和尼亚萨兰联邦”(现在的津巴布韦,马拉维和赞比亚)注册的商标,在联邦1963年解散以后在马拉维仍然有效,并在有效期满后可以继续申请续展;
    2、商标权的产生基于使用在先原则;
    3、可以申请注册的商标有:商品商标、系列商标、联合商标、防御商标、证明商标;
    4、商标只能在特定的商品或特定类别的商品上申请注册,其商品分类方法和《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一样。商标申请采用一个申请一个类别的原则;
    5、马拉维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尼斯协定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

国家英文缩写:MW。

二、商标单一费用及详细资料

申请费:请点击在线客服或致电400-666-8816

 查询:请点击在线客服或致电400-666-8816

申请人主体资格:商标的最先使用人或打算使用人有权申请注册。对已经使用或打算使用的商标主张所有权的人可以申请注册。如果申请人在公司即将成立之前不使用也不打算使用该商标,只要其在商标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或者在审查官允许的延长期限内打算将商标转让给该公司,便可以申请注册;或者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同时将某个人作为使用人一并提出申请的,也可以申请注册。

申请所需文件:

1、 申请人名称及地址

2、 申请商品或服务项目

3、 商标图样

审查流程:注册官将对在先申请注册商标进行查询,如有反对意见,将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在2个月内予以答复或申请听证,否则将视为放弃申请。注册官可以附条件地接受或要求申请人放弃专用权。申请人应在2个月内答复官方意见。可以申请延期2个月。如果由于申请人的过错,在提交商标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未办理完申请程序,注册官将书面通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要求其在通知之日起14天内或在指定期限内完成申请程序,否则,将视为放弃申请。

官方回执时间:1-3个月
    注册需时:12-15个月
    注册有效期:7年,自注册之日起计算。
    商标的续展: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14年。续展的申请可以在期满前6个月内提出。

  办理途径分析:马拉维非马德里成员国,因此,只能通过单一方式予以办理。

其他:*商标异议期限:2个月                            *连续不使用撤销时间:5年

     *官方语言: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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