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要
1、赞比亚保护商标的法律有1965年的商标法和1981年的商标条例。
2、赞比亚商标注册基于使用在先原则。
3、可以申请注册的商标:
(1)联合商标——如果正在申请注册的商标和申请人已经注册的商标构成近似商标,审查官会要求将该商标作为已经注册商标的联合商标,以此作为该商标获准注册的条件。联合商标不允许单独转让。
(2)证明商标——证明商标用于证明产品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点,证明商标在C部申请注册,证明人为证明商标的所有人。证明人不得经营证明商标所涉及的产品,否则。该证明商标不得注册。
(3)防御商标——如果由一个或多个独创性的文字构成的商标已经具有很高的知名度,该商标可以在D部作为防御商标申请注册。
(4)指定颜色的商标——商标可以指定一种或多种特定颜色,判定该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时,指定的特定颜色将作为考虑因素之一.未限定颜色的商标,将被视为对所有颜色注册.
4、赞比亚商标注册采用的类别近似于国际商品分类,商标只能在特定的商品或特定类别的商品上申请注册.
5、赞比亚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非洲区域工业产权组织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2001年11月15日,赞比亚加入马德里议定书,属纯议定书成员国。
国家英文缩写:ZM。
二、商标单一费用及详细资料
申请费:请点击在线客服或致电400-666-8816
查询:请点击在线客服或致电400-666-8816
申请人主体资格:商标的最早使用人有资格申请注册商标。如果申请人在公司即将成立之前不使用也不打算使用该商标,只要其在商标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或者在审查官允许的延长期限内打算将商标转让给该公司,便可以申请注册;或者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同时将某个人作为使用人一并提出申请的,也可以申请注册。
申请所需文件:
1、 申请人名称及地址
2、 申请商品或服务项目
3、 商标图样
审查流程:审查官收到注册申请后将对近似商标进行查询,如有反对意见,将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以在2个月内予以答复或申请听证,否则,将视为放弃申请。如果因申请人的过错,在提交商标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未办理完申请程序,审查官将书面通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要求其在通知之日起14天内或在指定期限内完成申请程序,否则将视为放弃申请。
官方回执时间:1-2个月
注册需时:6-12个月
注册有效期:7年,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商标的续展: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14年。续展的申请可以在期满前6个月内提交,也可在期满后1个月宽展期提出但须缴纳罚金。
办理途径分析:赞比亚属马德里成员国,费用为100瑞士法郎,如通过马德里途径单独办理赞比亚商标注册,则马德里商标官费为(653+100)*8=6024元,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代理费3000元,计9024元,要求:国内商标受理通知书。通过马德里办理赞比亚国商标注册与单一办理在费用上较为便宜,因而,马德里方式更为合适。但如需要单独的赞比亚商标证书,则选择单一方式,另外,单一方式较快。
其他:*商标异议期限:60天 *连续不使用撤销时间:5年
*官方语言: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