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要
1、有关商标的法律包括1999年5月4日知识产权法(18/99法令)、176/80法令。
2、国际条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莫桑比克于1998年10月7日加入马德里协定书,2009年9月3日加入马德里议定书,属同为协定同为议定成员国。
国家英文缩写:MZ。
二、商标单一费用及详细资料
申请费:请点击在线客服或致电400-666-8816
查询:请点击在线客服或致电400-666-8816
申请人主体资格:任何自然人和法人均可申请注册商标,非莫桑比克居民申请注册商标必须指定在该国有居所的代表。
申请所需文件:
1、 申请人名称及地址
2、 申请商品或服务项目
3、 商标图样
4、 申请人盖章的委托书
该国商号必须注册为商标
审查流程:商标申请提交后,注册官将对商标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指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样、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符合规定的,将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形式审查后,商标申请在知识产权公报上公告,异议期为2个月;异议期满内如无人异议,则进行实质审查。
官方回执时间:1-2个月
注册需时:12-18个月
注册有效期:10年,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商标的续展: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的申请可以在期满前12个月内提交。
三、办理途径分析
莫桑比克属马德里成员国,费用为100瑞士法郎,如通过马德里途径单独办理阿尔巴尼亚商标注册,则马德里商标官费为(653+100)*7=5271元,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代理费3000元,计,8271元,要求:国内商标受理通知书。
通过马德里办理莫桑比克国商标注册与单一办理在费用上较为便宜,因而,马德里方式更为合适。但如需要单独的莫桑比克商标证书,则选择单一方式,另外,单一方式较快。
其他:*商标异议期限:无规定 *连续不使用撤销时间:无规定
*官方语言:葡萄牙语 公证费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