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要
1、吉布提共和国原是法属殖民地,于1977年6月17日独立。独立前一直采用法国商标法,独立后规定自1977年6月27日起,在不违反国家主权的情况下,法国商标法依然有效。吉布提最高法院在1985年11月17日还规定:1977年以前在法国注册并受到保护的商标在吉布提同样有必要保护。
2、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颜色商标可申请注册。
3、商品或服务分类采用的是国际分类原则。一个申请可包括一个或多个类别。
4、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
5、吉布提自1995年1月25日起参加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成为了该组织第十五个成员国。
国家英文缩写:DJ。
二、商标单一费用及详细资料
申请费:请点击在线客服或致电400-666-8816
查询:请点击在线客服或致电400-666-8816
申请人主体资格:商标授予最先注册申请人。任何个人和组织均可申请注册商标。外国人申请注册商标无任何限制。
申请所需文件:
1、 申请人名称及地址
2、 申请商品或服务项目
3、 商标图样
4、 申请人签署及盖章的委托书。
审查流程:商标注册申请不进行审查,直接在法院文员办公室注册。
官方回执时间:1-2个月
注册需时:12-18个月
注册有效期:10年,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商标的续展: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的申请可以在期满前6个月内提交,也可在期满后6个月宽展期内提交。
办理途径分析:吉布提非马德里成员国,因此,只能通过单一方式予以办理。
其他:*商标异议期限:无异议期 *连续不使用撤销时间:5年
*官方语言:法语/阿拉伯语